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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


1.蓄电池的组成及规格如何

松花江微型汽车蓄电池的组成如图4-1所示,规格如表4-1所示。

表4-1蓄电池的规格

型号

6-QA-36

6-QA-58

额定容量

36Ah、12V

58Ah、12V

电解液相对密度

1.28(25℃时)

2.如何检查蓄电池的放电程度

(1)用密度计测量电解液相对密度   电解液相对密度的检测要使用密度计(图4-2)。检测时先用拇指适当压下橡皮球,再将密度计的吸管插入电解液中,然后慢慢放松拇指,使电解液吸入玻璃管中,吸入管中电解液的多少以使管中的浮子浮起即可,此时液面所在浮子的刻度即为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值。

蓄电池的放电程度可通过检测电解液相对密度进行换算。蓄电池从全充电状态到放电终了,其电解液相对密度大约下降0.16左右,电解液相对密度每下降0.01,蓄电池大约相当于放电6%,利用这个数值,可进行蓄电池放电粗略估算。如蓄电池全充电时电解液相对密度为1.28,现在实际测得到的电解液相对密度为1.20,相对密度下降0.08,则该蓄电池放电为50%。松花江微型汽车电解液相对密度与蓄电池放电程度之间的关系如表4-2所示。

表4-2 电解液相对密度与蓄电池放电程度之间的关系

标准温度25℃时的电解液相对密度

蓄电池放电程度(%)

1.280

0

1.240

25

1.200

50

1.160

75

1.120

100

(2)用高率放电计测量放电电压   高率放电计是模拟接入起动机负荷,测量蓄电池在大电流放电时的端电压,用以判断蓄电池的放电程度和起动能力。如图4-3所示,高率放电计由一个3V电压表和一个定值负载电阻组成。测量时将两叉尖紧压在单格电池的正、负极上,历时5s左右,观察蓄电池在大电流放电时所能保持的端电压。对于技术状态良好的蓄电池,其单格端电压应在1.5V以上,并在5s内保持稳定,若端电压在5s内迅速下降到1.5V以下,说明蓄电池电量不足或有故障,应进行检修。表4-3所示为放电电流为100A的高率放电计所测得的单格电池端电压与放电程度之间的关系。

表4-3 用高率放电计测量放电程度

高率放电计测量放电电压/V

蓄电池放电程度 /(%)

1.7-1.8

0

1.6-1.7

25

1.5-1.6

50

1.4-1.5

75

1.2-1.4

100

3.如何检修蓄电池

蓄电池的外部故障有外壳裂纹、极桩腐蚀、桩头松动、密封胶干裂等。常见的内部故障有极板硫化、活性物质脱落、极板栅架腐蚀、极板短路、自行放电、极板拱曲等。

(1)极板硫化     蓄电池的极板上生成白色晶体硫酸铅,这种粗晶粒硫酸铅导电性很差,正常充电时很难还原成二氧化铅和海绵状铅,使得充电时电解液密度上升很慢,而温度却上升很快,过早沸腾;放电时,端电压急剧下降,不能持续供给起动电流,车辆不易起动。因此,应定期(1-2个月)将蓄电池从车上拆下,彻底充电。对于完全放电的蓄电池应及时充电。电解液液面高度应符合规定。

(2)活性物质脱落    活性物质脱落主要发生在正极板上,表现为蓄电池容量降低,充电时电解液浑浊,呈棕色液体。发生此种故障的原因是充电电流过大,充电时间过长,低温时大电流放电。因此,充电电流不能过大,不能连续大电流放电,以免造成极板拱曲变形,导致活性物质脱落。

(3)极板栅架腐蚀    极板栅架腐蚀主要发生在正极板栅架上,极板呈腐烂状态,活性物质以块状堆积在两隔板之间,蓄电池输出容量降低。为减少腐蚀,使用中应避免经常过量充电,充电时电解液温度不得过高,电解液密度在保证冬季不结冰的情况下,应偏低一些。

(4)自行放电     自行放电是指蓄电池在不使用时,随着时间的推移,电量会自行消失。每昼夜蓄电池容量降低不超过2%为正常放电;若每昼夜蓄电池容量降低超过2%,则为故障性自行放电。

为避免发生自行放电故障,配置电解液的硫酸应是专用硫酸,水必须是蒸馏水,配置电解液用的器皿必须是由耐酸材料制成的。配好的电解液应妥善保管,不得掉入脏物。平时蓄电池盖塞应盖好,蓄电池表面的酸泥脏物应清洗干净。

(5)极板短路    极板短路的主要原因是活性物质大量脱落,沉底堆积后将正负极板连通,表现为充电电压很低或为零,电解液密度上升很慢或不上升,充电过程中气泡很少或没有气泡。对于此类故障,必须拆开蓄电池查明原因,再排除故障。

4.怎样对蓄电池进行充电

蓄电池的充电主要分为初充电和补充充电。

(1)蓄电池初充电    按蓄电池生产厂的规定加注一定相对密度的电解液,电解液加入蓄电池之前温度不得超过30℃,加入电解液后应静止3-6h,待温度低于35℃时开始充电,此时液面应补充到高出极板上缘15mm。将蓄电池的正极接充电机的正极,蓄电池的负极接充电机的负极,充电过程通常分为两个阶段:第一阶段的充电电流约为额定容量的1/15,充电至电解液中放出气泡,单格电池端电压达2.4V为止;第二阶段充电电流约为额定容量的1/30,继续充电到电解液剧烈放出气泡,相对密度和电压连续3h稳定不变为止。初充电时间约为45-65h。

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测量电解液温度。若温度上升到40℃,应将充电电流减半,若温度继续上升至45℃,应立即停止充电,采取人工冷却,待电解液温度降至35℃时再继续充电。

充电接近结束时,应测量电解液的相对密度,若密度不符合规定,应用蒸馏水或相对密度为1.40的电解液进行调整。调整后,应再充电2h。

对于新蓄电池的初充电工作,应进行1-3次充、放电循环,检查蓄电池的容量是否达到额定容量,并促使极板上未转化的物质转变为活性物质,以提高蓄电池的容量功能。

(2)蓄电池补充充电码   补充充电即使用中的蓄电池充电。当蓄电池在使用中出现起动无力,前照灯灯光暗淡或电解液密度下降到1.20以下,以及冬季放电超过25%和夏季放电超过50%时,要及时进行补充充电,补充充电的工艺与初充电基本相同,不同之处是:充电前不需加注电解液,当液面过低时,一般只需补充蒸馏水;第一阶段的充电电流约为额定容量的1/10,第二阶段充电电流约为额定容量的1/20。补充充电时间约为13-16h。

5.蓄电池使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

1)蓄电池不允许长时间大电流充、放电和过充电。

2)起动发动机时,接通起动机的时间不得超过5s;两次起动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5s。连续3次起动不成功时,应查明原因。

3)蓄电池应按规定的充电电流和充电时间进行充电,以防过充电而影响蓄电池的寿命。

4)蓄电池冬季放电不得超过25%,夏季放电不得超过50%。否则要进行补充充电。

5)蓄电池长期不用时,应拆下妥善保管,以免损坏,且每隔两个月充一次电。

6)充电时,应正确判定蓄电池的正负极。蓄电池的极柱上一般都标有“+”和“-”记号,或正极柱上涂有红色。如果标记模糊不清,可采用下述办法识别。

①观察极桩的颜色,使用过的蓄电池正极柱呈深棕色,负极柱呈淡灰色。

②用直流电压表接蓄电池的两极,按照指针偏摆方向判断蓄电池的正负极。

③利用电解液进行识别。将蓄电池的两极接上导线,分别插入电解液中,导线周围产生气泡多的为负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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